很喜欢《只想回家,却成了修行之祖》这部小说,李府,林士郎,李横实力演技派,情节很吸引人,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环环相扣,很不错的,顶你!
只想回家,却成了修行之祖资源带给大家,作者梨想当人擅长宠虐交加,文风独树一帜!作品受数万人追捧,极具价值,人物塑造深受读者喜欢,套路到极致也是成功!总之,这本书能够让人眼前一亮!...
(ps:主角叫古言,不是刚出场这货。另外,本书幕后种田创世流。)
…………
大梁,永丰十三年。
寒风凛冽,暴雨如注。
雷光撕开雨夜,一条条电蛇在云间乱舞,映照出下方一座千年古城。
此城名曰:华庭。
因盛产天下闻名的美酒华庭酒而得名。
作为华庭酒的唯一产地,华庭城在整个王朝都有着非同凡响的地位,是南方的经济贸易以及航运中心。
磅礴大雨,行人罕见。
城内,却有一书生乘雨而来,推开悦来酒馆的大门,低沉的喊了一声。
“掌柜的,上酒,我要喝酒!”
酒馆里,正在柜台拨弄着算盘的掌柜,手指一顿,抬起头看向了模样落魄,全身滴着水的书生。
“李家的林士郎?”
掌柜挑了挑眉头,显然是认识书生,脸上露出一抹笑意,转头把小二叫了过来,吩咐道:“给林士郎上壶好酒,备些下酒菜,再烧盆碳火。”
掌柜的笑容是职业的,善意的,无害的。
但落在有心人眼里却变了味道。
此刻正在气头上的林士郎,见酒馆掌柜那明显带着“嘲弄与讥讽”的笑容,怒从心头起,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手上青筋暴起。
岳父瞧不起自己,丈母娘瞧不起自己,妻子瞧不起自己。
事到如今,连酒馆的掌柜也瞧不起自己?
气煞我也,我要杀……
算,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
林士郎心里这样安慰自己,怒火居然很神奇的消失了。
很显然,这是个敢怒不敢言的软蛋。
很快酒菜上来了,他找了张无人的桌子坐下,摆退店小二,掀开壶盖,一碗一碗的喝起了闷酒,连绵不断。
就像外面一直下着的雨,丝毫没有停的迹象。
掌柜看了他一眼,见怪不怪了,继续低头算账,开店两年有余,他见过因各种原因买醉的客人。
这林士郎是华庭城出了名的赘婿,自古以来,上门女婿哪有不受气的?
何况女方家里还是华庭四大家族之一的李家,这女方越强势,男人也就越不好受。
不过这林士郎也太懦弱无能了,堂堂七尺男儿,掌控不了李家家业也就算了,连个女人都降服不了。
估计啊,又是受了女人的气了,所以才来买醉。掌柜摇了摇头。
“老婆被人睡了?”
忽然,酒馆角落里,冷不丁的响起一个声音。
思绪被打断,酒馆掌柜瞪大眼睛,望向了那个比林士郎先半刻钟进来,一直默默喝着酒的年轻客人。
虽然有这个可能……但这么直白的问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
掌柜再转头一看,果然,此刻的林士郎脸色已经涨得像猪肝。
林士郎胸膛剧烈起伏,看向角落里那个穿着一身黑衣,头戴斗笠,腰间挂着长剑和玉佩的年轻男子,怒目而视。
“我与你素不相识,无恩无怨,你为何要羞辱于我?”
年轻男子抿了一口酒,缓缓转头,斗笠下是一张颇为俊朗的脸庞,眼眸漆黑,眼神平淡:“这么说我说对了?”
林士郎一时语噎,尔后一甩袖,脸色铁青的说道:“胡说八道,一派胡言。”
见状,年轻男子嘴角上扬,轻笑道:“听闻你妻子李钰貌美如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华庭出了名的才女。”
“早些年想上门提亲的人能从华庭城城西排到城东,结果当她选择一个穷酸秀才的时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只是没想到,这到手的娇花还能被人摘了……”
这话可谓是句句诛心。
林士郎听着,目眦欲裂,喘着粗气,手掌捏得桌角嘎嘎作响,整个人宛如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让人毫不怀疑,他下一刻就会起身和那年轻男子……拼命?
…………
古言手指轻轻摩挲着腰间系着的暖玉,饶有兴趣的打量林士郎。
心想,我都这么羞辱你了,总该有点脾气吧。
男人要有骨气和血性,不然可不太行。
谁曾想,古言等了老半天火山也没有喷发。
林士郎脸色不停地变化,明显在心里经过了剧烈的思想斗争。
但到最后只是吐出了一句与你何干,就继续喝起了闷酒。
这让古言愣了好一会儿。
“这都能忍?”
古言喝了口酒,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换一个人选。
这样的一个人真的能成就一番事业,完成自己的期望吗?
赘婿逆袭的故事,或许只存在于小说中。
“算了,反正没损失,就你了。”
古言心想着,右手食指一伸。
一滴暗红色血液从指尖渗出。
紧接着,屈指一弹,血滴飞射而出,精准落入了正张开嘴喝酒的林士郎口中。
这一手很不简单,又快又隐蔽,非一般人能察觉,单说把血液从血管里逼出来,就不是一般的内功高手能做到的。
林士郎面色如常的喝着闷酒,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刚才喝进肚子里的除了酒还多了一滴血。
只有酒馆的掌柜似有所感,抬头看了一眼林士郎,又看了眼古言,脸露疑惑之色。
他转头看向店小二,仿佛在求证什么。
然而店小二脸色淡然,似乎没看到自家掌柜的眼色,不急不忙的收拾着桌子。
这么说……是错觉了。
掌柜心中的疑惑慢慢消散。
“掌柜的,结账。”一口饮尽碗中酒,古言招呼掌柜。
“好嘞客官,一共是一两三文钱。”掌柜笑着回道。
“客官慢走。”
古言点了点头,掏出锦囊,数了一两白银三文铜钱放到了桌面上,随即起身走向门口。
路上正好要经过林士郎所坐的桌子,林士郎对其避如蛇蝎,看到古言走过来,忙低下头,装作没看见。
却没想到,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听到一道低沉的嗓音响起:“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吧。”
林士郎好不容易才缓过来的脸色,顿时又黑了下来。
只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出来喝个酒,都能碰上疯子。
如果此刻古言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估计会挺郁闷的。
因为他也想碰到一个自己这样的疯子,嗯……最好是上一世。
……
古言不是一般人。
他心里藏着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他是一个穿越者。
两世同名,上一世姓陈,这一世姓古。
上一世,他是一位年轻的货车司机。
一次走山道的时候出了点意外,醒来后就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个陌生的身份和一段陌生的记忆。
大梁王朝,华庭城,四大家族之一古家的六少爷。
这个便是他现在的身份。
今天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也是想念故乡的第三天。
作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古言爱看小说,也对穿越有过幻想。
但当穿越真的发生的时候,却有些难以接受。
度过了惊喜好奇的一天后,立马感觉到了极度的不适应。
首先,这里是一个低武都算勉强的世界,虽然有内功内力,但发展得不咋滴。
这个月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江湖趣闻就是天下第三号高手观看斗狗大赛,被人不小心挤下台当场摔死,整个武林界的地位轰然大降。
可想而知这个世界武力有多弱。
再者,这里没有网络空调,没有傻雕网友,没有黄段子以及各种烂梗,真是要多无聊有多无聊。
最主要的是,古言是家里的独生子,这他穿越了,让他的父母怎么办?
他都灵活就业了。
总不能再让双亲灵活养老吧?
所以,古言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就开始想家了。
唯一让欣慰的是,他穿越过来虽然失去了许多,但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
至少有个金手指。
那是一棵玲珑剔透的血色小树,扎根在他的心脏位置。
小树苗不知道从何而来,它仿佛是古言的伴生品,在他灵魂与原主身体融合的一刹那,它就出现在了原主的心田。
并且,古言不需要任何介绍,就知道它具体有什么作用以及名称。
【混沌树苗(幼生期)】
【祂是一切的起源,空间是祂的树叶,时间是祂的枝干,力量是祂的籽。祂是生命的摇篮,也是万灵的归宿,祂公平的赋予了生命无限的可能……】
【宿主:古言】
【提高宿主寿元至:180年】
【树叶:无】
【树果:无】
【树籽:1(已种植)】
……
这就是古言的依仗。
也是他相隔了不知道多少万光年多少个世界的距离,也敢说回家的底气。
从获取到的信息来看,古言就知道这棵树了不得。
单单就是扎根在他的身体里,就让他受益匪浅。
寿元提升到了180岁,力量,视力,反应等皆得到大幅提升,甚至带来了两个古言只在小说电视上看到过的能力:内视,灵力。
最重要的作用,还是象征着力量的混沌树苗树籽,通过信息介绍古言了解到,这玩意非常奇特,可以种植到其它生物体内,并且,树籽拥有无限可能的成长性。
生物拥有树籽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份可以成长的力量,只要运用得好,说不定会培育出惊世骇俗的力量,最终结出果实。
如此也就罢了,偏偏古言还知道,混沌树苗拥有收割果实的能力,并且可以吸收其力量,成长自我。
同时也会反馈宿主一部分力量。
于是自然而然的,古言想出了一个计划,一个一本万利的疯狂计划。
“让混沌树苗尽可能长出更多的树籽,然后种植到全天下人的身体中,让他们疯狂的增长力量,滋养树籽成长为树果……不,应该称呼为道果,最后由我收割他们的道果,那会强到什么程度?至少回家应该没问题吧?”
这是古言穿越第一天的想法。
如今,种子已经种下,就等待开花结果的那一天了。
没错,古言给林士郎吞下的不仅仅是一滴血,更是一粒象征着力量的混沌树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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