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内容细致饱满,情节引人入胜,非常值得一看哦
名字是《七八年,我成了山里动物最怕的人类》的是作家青山知烟雨的作品,讲述主角秦峰陈达海的精彩故事,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如下:...
秦峰对于这个堂哥的媳妇还是有些歉意的,要不是他跟村尾赵二狗打赌还赌输了,他怎么会半夜爬人院子。
还被村里人当场逮住,让他有口说不清。
回到秦家,秦峰站在泥巴墙院子门前。
【俺老屋啊!再过七八年这土砖房就会被推倒重建。】
屋里头妇人掀了门帘,从里屋走了出来,额头绑着纱巾,扶着门框,一脸憔悴虚弱。
这妇人就是易春梅,秦峰的母亲。
易春梅因为秦峰的事情,气急攻心病倒在炕上,刚刚在屋里头听到外面嘈杂声,连忙扶着墙壁出来瞧瞧。
“三儿,你这个挨千刀的,叫你不学好,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叫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怎么办啊!”
说着直奔秦峰跟前,掩面痛哭。
几人相继进了院子,秦央先是替秦三简单处理一下眉头处伤口。
不一会儿,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除了秦家的几个人还有陈***也在场。
陈家和秦家关系历来相交甚好,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两家距离就一墙之隔。
“你倒是说说看,你要是想找死,还不如现在就打死你得了!丢人现眼的玩意。”
这个年代,大环境所致,管生不管教。
秦三从小就是皮猴似的。
一大家子就只有秦爱国在杨江市国棉三厂工作。
每天早出晚归,基本上家里三个娃都没怎么管过。
“爸妈,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孝顺二老。”
秦爱国还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偏过头看了一眼易春梅,见她也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想来是刚刚没有听错了。
一旁的陈***开口道:
“三儿,终于懂事了,可别千万糊弄***妈啊!”
守山人接替在今年冬天,距离进猛兽山还有两个月时间。
秦爱国对于他这个小儿子有几斤几两重,心里再清楚不过。
一群人围坐在院子之中,各怀心事。
看天色晚了,秦爱国扶着易春梅进里屋歇息,加之明天他也要早起上班。
于是都散了,回去休息。
陈***临走前被秦峰给叫住。
“民叔,达海人呢?”
“那小子这两天下不了地,甭想着找他。”
翌日,秦三天刚蒙蒙亮就起床了,额头的伤口已经结痂。
站在偏屋里水缸边上,随手舀起一瓢水一饮而尽,神清气爽。
秦峰心里想得很开,来都来了,不能白来一趟。
秦爱***生育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大儿子秦浩森在他十岁时生了重病,最后没抢救过来。
二儿子秦央,订了亲,原本计划着今年底结婚,可女方家仗着自己女儿是鞋厂正式工,硬要求秦家准备“三转一响”外加108的彩礼钱。
三转:手表、自行车、缝纫机。
一响:收音机。
一时间让秦家束手无策,就算把家底掏干净了都不够,还要**脸去找亲朋好友去借。
关键在这个物资啥都短缺的年代,人人都吃不饱饭,谁还有多余的借给别人。
秦爱国在杨江市国棉三厂上班,一个月工资32块钱。
秦峰回想后世,再过两年秦爱国在国棉厂遭遇了一场事故,断了一根手指。
加之生病,秦爱国开始夜夜咳嗽,没多久因没钱治病便病死了。
秦峰暗暗咬牙,绝不会再经历一次。
不想再因为没钱无法替父亲治病,眼睁睁看着父亲病死。
秦爱国还有一个女儿叫秦德容,比秦峰小上一岁半,年初才嫁的人,就隔壁村子。
日子全部过得紧巴巴的。
秦峰两世为人,又有着后世的记忆,种种优势在手,他绝不可能让秦家老小继续过着食不饱腹的苦日子。
后世秦峰在自己父母去世后,便跑到县城讨生活,过了几年才出人头地。
从创业到发家,也是吃了不少苦,走了不少弯路。
好在他运气好,******后靠着***珍稀药材发了家。
说来他也十分有胆量,拿着赚到的积蓄一鼓作气在县城开了一家大型商超。
短短两年时间,规模扩大了数倍,接连开了好几家分店。
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一跃成为当地富豪榜的前三。
要说唯一的遗憾,一辈子无儿无女,年轻时期喜欢的女人,遗憾错过,让他怀有心结,后来一辈子也未娶。
反倒流连风月场所,片叶不沾身。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话题扯远了,就此打住。
秦峰在厨房土灶上的大铁锅里拿了两块玉米面饼子,一口咬了大半。
“咋这么干巴呢。”
面饼子全卡在喉咙间,直拉嗓子,转身端起水缸上的瓢舀了水,就着吞了下去。
咕噜~
吃饱了,秦峰又揣了两个面饼子在兜里,倒不是嘴馋,而是准备外出一趟。
没错,他打算上山,但不是猛兽山,是去白石村后面的一座山。
秦峰又去了仓房寻了些工具,手斧、夹子、凿子、绳子、打火石等一并装进了挎兜。
迅速打了个绑腿,起身大步往门外走去,轻手轻脚地将大门给关上。
太阳刚冒出地面,空气凉爽。
秦峰从小在山里长大,基本上掏遍了附近小山坡的松鼠洞,老鼠洞。
对于附近的地形也是相当熟悉。
其实***最佳的季节是秋冬季。
大部分野生动物在冬天脂肪含量高,肉质更肥美。
在这个年代白花花的肥肉可比瘦精肉更加受欢迎。
秦峰等不起,他要赶在进猛兽山之前,先解决眼下问题。
其次他还想配枪,这个时候是不禁枪的,有了这热***傍身上山就多几分保障。
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的路,终于到达这座无名山的山脚下。
他抬手作远观动作,这座山海拔倒是不高,900-1000米左右,树木林密,葱葱郁郁。
现在是金秋,大中午还是有些炎热,花草树木多的地方,蚊虫蛇蚁相对也会更多。
每年在山上被蛇虫咬过的人数不胜数。
秦峰凭借后世的记忆,想起在这附近掏过的野兔窝,顿时来了精神,特意放轻了步子,朝着西南方向小心翼翼探去。
很多人都认为兔子毛茸茸的十分可爱,后世有研究证明,野兔的智商可能相当于人类的三岁左右。
嗅觉***觉跟人类差不多,生存能力极强以及行动十分迅速。
但凡有任何风吹草动,它就会直接逃跑,狡兔三窟,逃回去的野兔基本上很难再抓到。
秦峰脚步停了下来,整个身子趴蹲在地上,目光死死盯着前方100米处的一丛杂草。
杂草丛生,高度刚及膝盖,仔细听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观察了片刻,确定了野兔的巢穴位置。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一方面是用来隐蔽自己的洞穴,另一方面能躲避天敌的追击。
待秦峰又走近些,发现草地上还有许多洞穴,这是野兔用来迷惑天敌。
秦峰打开了挎包,将里面的绳子掏了出来,开始布套。
布了七八个套子在野兔经常出没的区域,这种套一旦被套住,越挣扎越紧的绳索套。
这种绳索套不宜太粗,倒不是说绳子太粗会被兔子发现,它们没有那么警觉智慧,绳索太粗的话,容易让兔子的小腿挣脱。
布好捕猎野兔的陷阱之后,秦峰见天色还早,又往山里面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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